從公共財政到現代財政:政策邏輯與理論構造
摘要:我國的公共財政制度發(fā)軔于20世紀90年代末,已實(shí)施了十余年之久。作為財政改革的最新目標,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(huì )和黨的提出要"建立現代財政制度",這并非另起爐灶,而是對公共財政制度作出的修正、補充和完善。隨著(zhù)財政被賦予"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"的全新定位,公共財政面臨理論本土化不良、法治性彰顯不足、功能覆蓋面狹隘等內在缺陷,不能適應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新形勢和新要求。從公共財政到現代財政的轉型,體現了政府與市場(chǎng)相互關(guān)系的重新勾勒、財政公共性與法治性的優(yōu)序調整、財政與國家治理進(jìn)程的緊密對接,彰顯出公共財政制度的不斷完善和公共財政理論的縱深拓展。國家治理現代化是法治、共治與善治的統一,這就決定了欲建立與國家治理現代化相匹配的現代財政制度,須從加快完善財政立法、堅持多元主體參與、貫徹理財治國思想等方面著(zhù)力,推動(dòng)傳統的公共財政不斷邁向現代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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