淺析核安全監管及法規體系
摘要:目前,我國在建和在運核電機組分別達到21個(gè)和30個(gè),福島核事故后核安全監管不斷面臨新的挑戰,建立健全核安全監管體系依然任重道遠。文章綜述了IAEA以及美國、法國、俄羅斯和我國的核安全監管及法規體系,總結了國內外核安全監管和法規體系的主要特征,從而為我國和安全監管體系的完善提供了參考。
注: 保護知識產(chǎn)權,如需閱讀全文請聯(lián)系核標準計量與質(zhì)量雜志社
摘要:目前,我國在建和在運核電機組分別達到21個(gè)和30個(gè),福島核事故后核安全監管不斷面臨新的挑戰,建立健全核安全監管體系依然任重道遠。文章綜述了IAEA以及美國、法國、俄羅斯和我國的核安全監管及法規體系,總結了國內外核安全監管和法規體系的主要特征,從而為我國和安全監管體系的完善提供了參考。
注: 保護知識產(chǎn)權,如需閱讀全文請聯(lián)系核標準計量與質(zhì)量雜志社